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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法,归依于法身(2018-11-09 2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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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我们谈论法身,
法身是一个概念,
它像一根手指,
它把事物指回原本的事物自身。


说到底,
真实的事物存在连法身这个概念也没有,
它无名,无相,不可定义。


看要看那无名的,
见要见那无相的,
觉知要觉知那不可定义的,
这样做就是修行——
出离意识概念泥坑的方式。


我说法身是指事物自身,
有的事物才有自身,
没有的事物如何有自身?


龟毛有没有自身?
兔角有没有自身?
石女儿有没有自身?
虚空有没有自身?


凡真实存在的有自身,
不真实存在何有自身?
有自身的有法身,
没自身的何来法身?


说到底,
法身不再是一身,
你不能再用“身”的概念来看待法身。
法身释放“身”的概念,
法身出离“身”的概念。


无身之身,说名法身。
要认识法身,要认识事物的实际,
离名离相——
离名离相可见法身。


离名仍有可观的,
离相仍有可见的,
有法身可论。
离名没有可观的,
离相没有可见的,
无法身可谈。


诸佛创造“法身”的教法,
只为引导我们出离名相的概念。
若将法身变成名相看待,
不但背佛离宗,
又误行者一程。


手指指向月亮,
藉由手指看见月亮,
看见月亮时忘掉手指。
法身这个概念指向原本的事物,
看见原本的事物忘掉法身这个概念。


谈论中的“法身”只是一手指,
不要咂摩它,不要吮吸它,
藉由它看见事物的实际,
看见事物的实际忘掉它。


事物的实际是离名离相的,
看那无名无相的,
这就是见法身,
如此见法,见法身。


法是名相的另一种表达,
法身远离名相。
应用于法,归依于法身,
如此行去,路同诸佛。


一念行者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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